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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章 英雄老矣(第2页)

  陈秋收最喜欢陆程文,从小抱到大,这是什么样的缘分?

  陈秋收当年在满月酒席上,就认了陆程文当干孙子。

  那时候的陈秋收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,手握重权,在雪城跺跺脚,整个北国都要晃三晃。

  那时候的陈秋收,那是四方来贺,人人巴结,各个追捧,宛如一代教父。

  可惜啊,二十多年过去了,英雄老矣。

  时代终结了他的辉煌,只留给他一个病恹恹的躯体。

  但是陈秋收还记得陆程文。

  他记得陆程文生下来第一句叫得不是“爸爸”、“妈妈”,而是爷爷,还是在陈秋收的怀里,就在满月当天。

  当时所有人都很吃惊,陆广宏还有点吃醋呢,哈哈大笑道:“他妈的,这小崽子一声‘爸爸’都没叫,今天竟然开口叫爷爷了!以后干脆给你扔老陈家养活得了。”

  陈秋收那时候也是外交的大家,闪电反应:

  “广宏啊,这孩子跟我有缘啊,你嘴上是这么说,我要真抱走你得打死我这老东西。哈哈哈,我认他当干孙子吧,这孩子从小到大的开销,我包了。”

  就这样,两家人因为刚满月的陆程文,关系又上了一个台阶。

 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二十多年。

  现在的陆程文已经人高马大,是大圣集团的总裁了。

  而陈秋收却老得只剩一把骨头,躺在这里,再也没有了往日的风光。

  而当年那个叫“爷爷”的孩子,如今对老头子,颇为不耐烦。

  令人心寒啊!

  陈庆彬气的半死:“这是个什么玩意儿!狼心狗肺的东西!雪城的商圈儿里人人都知道,他几乎是陈家给养大的,现在……现在竟然是这幅嘴脸!”

  陈梦云低下了头,看着屏幕里坐在那里不耐烦地抖腿的陆程文,心里也十分难过。

  陈秋收还在说他的陈年往事。

  人老了就是这样,喜欢跟年轻人讲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。

  但是年轻人是真的没心思听他们絮叨。

  尤其是陆程文这种少年有为,要务缠身的大人物,就跟没心思听老人讲过去的年代的事情了。

  “行了行了,爷爷,差不多了。你就好好养病,啊,嗯……别胡思乱想,踏踏实实的,能活九十九。我公司那边忙,先走了。”

  陈秋收十分难过,抓住陆程文的衣角不撒手:“程文,你再跟我说会儿话呗,我想你好多天了。”

  “你想我干啥?你有事给你孙子打电话,你自己又不是没孙子。我这一天到晚老多事儿了,哪儿有功夫老来陪你呀?”

  “程文啊!”陈秋收突然十分悲哀地道:“我快不行了,我知道。”

  陆程文一愣:“你胡说什么呢?”

  “他们都骗我,但是我知道,徐雪娇再厉害,也就这样了。”

  陆程文郁闷地道:“人嘛,您都风光一辈子了,这点儿事还看不开吗?别怕,你是好人,会上天堂的。”

  监控室里,陈庆彬破口大骂:“这是人说的话吗?啊?老陈家就是养条狗,也比这个狼心狗肺的兔崽子强!叫人过去,赶紧把陆程文给我轰走!我还想让我老爸多活几天呢!再给这混蛋气死!”

  此时陈梦云感觉不对:“爸爸,等一下。”

  “什么?”

  陆程文走到了门口,听着背后陈秋收虚弱的声音。

  “程文啊,你慢点,别摔着!爷爷要走了,以后你生意上要是有难处啊,就找你干叔叔。男人啊,做事得心大,不能患得患失,生意就是起起伏伏的,人生也是一样。爷爷老了,没用了。对了,我看得出来,梦云的心里有你,你是男孩子,大度点,先给她道个歉……”

  “我年轻的时候啊,也喜欢美女,呵呵,瞎胡闹。男人嘛,喜欢金钱、权力、美女……但是家就只能有一个啊。咱们这种人,能享受一般人享受不了的富贵,可是就是大多家庭都支离破碎的,你啊,年轻的时候可以糊涂,但是年纪大了,得有个一心一意陪着你的才行呢……梦云她,咳咳,梦云……”